新闻资讯

关于2023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论的通报

  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》(局发明电〔2023〕1340号)★,民航局对各企业自查材料进行了公示,组织专班对相关情况开展了核实与核定★★★,并对核定意见进行了公示,经对相关异议及举证材料进行复核★,形成本次核定结论★。现通报如下:

  核查同时发现有5家企业存在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★★,4名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职业资格“挂证”情形★。针对相关违法违规情况,我局已转交住建部★,由住建部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企业完成整改后,请将2份整改材料纸质版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大厅(邮寄地址★★: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行政审批大厅,邮寄电话)★★,封面注明企业名称,标注“资质核查材料”;同时,将整改材料电子版(纸质版扫描件和Excel版本)报送至工作专班邮箱(邮箱地址为,邮件应当以★★★“企业名称-资质核查材料”命名。专班将根据整改材料,重新开展资质核定,整改核定情况将在“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”动态更新★★。

  附件1★★★:2023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论.pdf附件2★★:企业二级资质核查材料.xlsx

  (二)企业在整改期间★★★,将不得申请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、增项,不得承揽新的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;“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”将标注企业为“资质异常”状态。

  本次共核查103家企业,涉及112项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二级资质★★,其中42项资质核定达标,61项资质核定不达标★★★,另有9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自查材料。具体情况详见附件。

 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,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,各运输机场公司★,民航专业工程各有关建筑业企业:

  (一)经核定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应当立即进行整改★★★。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,企业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。

  (四)整改期间★★★,如有企业技术负责人或一级建造师发生调整,并且变更到上述整改范围企业的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资质企业★,将追加进入核查名单★★★。追加名单将在“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”动态更新★。

  (三)企业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对应资质标准要求的,将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并函告住建部★★★,由住建部按规定撤回其该项资质★★,或者在资质延续时不予延续★★。

上一篇: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委部署开展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下一篇:全国铁路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

Copyright © 2012-2023 5500公海贵宾会登录,555000jcjc公海,公海555000线路网站网站 版权所有   粤ICP备xxxxxxxx号